15岁少女泳池内溺水死亡
7月15日20时30分左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院内游泳池发生了一起15岁少女溺水死亡事故。事发后,该县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7月19日,死者韦某的家属收到该县安监局转交的方预付的丧葬费10万元。
同伴回忆事发瞬间
据了解,事发时,15岁的韦某与同学韦花一起在泳池中游泳,2人同时坠入深水区后,韦花得到及时救援幸运脱险,韦某则不幸遇难。
韦花回忆说,15日20时许,她与韦某一起闲聊时,提及自来水公司院内游泳池免费开放,便又约了1名同学一同前往。因该泳池营业时间截至晚上20点30分,当韦某等人来到泳池时,虽然已有一些人陆陆续续离开,泳池内的照明灯也已关掉,但还是有不少人在泳池内。随后,韦某与韦花一起牵手下水,在泳池中牵手而行。过了一会,2人突然觉得双脚踏空,旋即沉入水中,因2人都不会游泳,各自在水里挣扎。
我想求救,但一张开嘴,水就往嘴里灌,感觉身子一直往下沉,我就使劲往上蹬,好不容易浮出水面,还没来得及呼吸就又往下沉,之后什么都不知道。恢复知觉后,就看到好多人围着我。回忆起事发时的情景,韦花仍心有余悸。
韦花清醒后,立即寻找韦某,在岸边找不见她,就围着泳池边喊边找。韦花说,当时她叫旁边游泳的人帮忙到深治疗白癜风最好的药水区去找,对方说要叫老板开灯才方便寻找,她就急忙跑去叫老板开灯。几分钟之后,众人在水底找到韦某。随后,韦某被送入医院抢救。当晚,韦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韦花说,韦某品学兼优,成绩在班里一直是名列前茅。
泳池被打包出租
经了解,游泳池的产权单位是罗城县自来水公司。20日下午,采访了该公司的潘、吴两位副经理,潘副经理向出示了一份租赁合同,该合同明确记载,2008年1月,自来水公司以年租金3万元的价格,将包括游泳池在内及一栋三层楼房租赁给他人经营娱乐业,租期截止到2033年12月31日,计25年。
此前,游泳池一直被闲置,7月15日是第一天开始营业。为提高人气,经营方打出了3天免费游泳的广告,没想到第一天就发生了悲剧。
两位副经理说,当初与对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求对方不得转租给他人,同时约定,承北京治白癜风最权威的医院租方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现该游泳池是否存在转租经营的行为,公司正在调查中。
游泳池已暂停营业
7月20日,来到事发游泳池看到,进出泳池的大门已经上锁,门前贴有泳池完善设施,暂停营业的告示。通过铁丝状围墙的空隙,发现泳池的水大部已经放掉,泳池内壁的两侧未见标有深水区和浅水区的提醒文字,也未见泳池内设置有深水区和浅水区的隔离带,池边仅有一盏照明灯。
韦某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安监部门能够依法公正地做出事故原因认定报告,并通过调解协商,让人依法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韦家将保留依法追究人的权利。
事发后,该县*府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着手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展开全面调查。21日17时30分,向调查组成员之一的县安监局一负责人求证,该游泳池是否属于无证经营?对方称他虽然是调查组成员,但没有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力。随后,一自称安监局秘书的人致电说,游泳池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行为,不归安监部门调查。
18时左右,调查组一负责人告知,该游泳池确属无证经营。该县工商部门也证实,该游泳池未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