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民企:谁堪当自主创新领导者
中国企业正深陷自主创新的结构性烦恼。
2011年中国研发经费支出为8610亿元,总量居世界第三位,其中74%来自企业。然而按照经合组织(OECD)的观察,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占全国总研发投入的45%,但在发明专利和其他专利的应用中,比例分别仅有35.3%和28.9%。似乎与之对应的另一项统计透露,2009年到2011年,中国申请国际专利数量连续增长30%以上;其中,华为和中兴一年申请国际专利的数量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民营企业申请量占总量的67%。再看一个统计数据,2011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显示,央企控股的创业板公司,不少家出现业绩滑坡,当升科股更成为创业板第一亏,退市风险陡然上升;一季报亏损或预警的比例约达60%。
国企获得的研发投资,与其产出比例如此不相称,不禁让人们忧心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具备创新潜力但也存在体制惰性的国有企业,能否担当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应有历史责任,如何打破阻碍其创新的体制机制因素,完善创新环境,提高创新效率和产出?更值得深思的是,民营企业似乎也难以承担重大的创新任务,那么,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最适合自主创新?
以民营化力量突破中国自主创新“周期性围困”
这首先要求我们尽快把民营企业从“强实体经济主体—弱创新主体”转变成“强实体经济主体—强创新主体”。一旦民营企业成为创新主角,将大大丰富国内创新市场容量,作为策动者,产生一波波“结构性冲击”
“一个国家要想能应对危机,必须有发达的实体经济,而在实体经济中又必须有创新的和科技的产业作为主导。”
——温家宝
“强实体经济主体、弱创新主角”
谁是实体经济的主体,谁又将是自主创新的主角?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数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中,以“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的民营企业占比62.4%,以“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为主的国资企业只占2.2%,在R
;D经费中前者为28.4%,后者为19%。民营企业无疑成为了实体经济主体。
但是,民营企业并不是强有力的自主创新主体。这体现在以创新强度(R
;D经费占主营收入之比)上,“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0.2%和1.13%,显著低于“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分别为0.67%、1.27%)。在户均R
;D经费上,两类民营企业分别为15万元和760万元,大大低于两类国资企业(分别为450万元和2499万元);在户均R
;D人员全时当量上也是如此,两类民营企业分别为0.74、3.66,显著低于两类国资企业(分别为2.35、3.81)。形象地说,民营企业创新“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国有企业创新“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但是,民营企业创新强度低于国有企业并不妨碍其创新效益明显好于国资企业。如每亿元R
;D经费产生的有效发明专利数,“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31、36,显著高于“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分别为18、9)。反映新产品竞争力的指标,如“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额”在前两者中分别为14%、16%,显著高于后两者(分别为6%、12%)。在
“新产品销售收入/R
;D人员全时当量(万元/人年)”这个反映R
;D劳动生产率指标上,前两者分别为525、494,显著高于后两者(分别为468、397)。在反映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资产利润率”上,前两者分别为0.09、0.12,则大大高于后两者(分别为0.041,0.044)。
显而易见,中国目前实体经济主体和自主创新主体之间存在一个“强实体经济主体、弱创新主体”的错位现象。
中国自主创新中的“周期性围困”
中国作为赶超国家,进行创新时始终面临着发达国家的“技术无限供给”,中国企业要赶超世界技术前沿,始终会在原始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之间徘徊。即使有技术可供引进,也需要中国企业进行原始创新的努力,以提高和积累技术吸收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总是存在一些技术,对其原始创新的净收益将大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但是这种原始创新又时刻面临发达国家“技术无限供给”的挤压,即一旦中国企业自主研发成功原来自己没有的技术和产品,发达国家就会采取低价策略,以压低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中国企业在引进和原始创新之间,不得不倾向于前者。不仅如此,“树欲止而风不停”,发达国家利用创新的先发优势,如获取超额利润,通过长期大量投入形成了有力的创新体系,其创新速度和水平遥遥领先。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通过原始创新赶上的技术前沿,常常是过时的技术前沿。这是中国企业自主创新面临“周期性围困”的逻辑与现实。现实中的“落后—引进—又落后—再引进”困境很大程度上由此产生。
这种“周期性围困”在国有企业中表现更加突出。一方面,国有企业利用“体制优先权”,从*府手中较为容易地获得创新投入,以此也能吸引一批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又因
“体制惰性”,对创新激励不足,在市场不确定大、潜在竞争性强的创新上尤其激励不足。因此,与其说国有企业创新“投入有余,产出不足”,不如说国有企业创新更偏向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偏向于“成熟技术”创新、“国产化式”创新。
以民营力量优化配置国内创新资源
中国企业要赶上发达国家技术前沿,只有在创新上产生比发达国家更快的生产率、增长率,才能实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可以“两条腿”走路。一是利用产业集聚,充分与进入中国的FDI企业接近、配套,利用技术溢出和同群效应,获取快速的增长。该判断的一个依据是,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创新生产率分别为832和511(万元/人年),显著高于国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二是“走出去”,到发达国家最前沿技术中心的“身边”,获取技术信息,“挖人”,甚至直接收购兼并其研发机构。这已经不乏案例。
在“两条腿”追赶中,毫无疑问是民营企业“跑”得要快于国资企业,而且大企业“跑”得要快于小企业。只有赶上世界技术前沿,小企业尤其是以新科技为基础的创业企业才能“跑”到大企业前面,成为创新先锋。如今,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际上是中国企业在经历了一轮“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周期后,面临发达国家即将展开新一轮“周期性围困”的反应。
这首先要求我们尽快把民营企业从“强实体经济主体—弱创新主体”转变成“强实体经济主体—强创新主体”。一旦民营企业成为创新主角,将大大丰富国内创新市场容量,作为策动者,产生一波波“结构性冲击”。例如有的创新活跃的民营企业将脱掉制造业外衣,蜕变成专业创新企业,承接更多制造业企业的创新项目,撬动国内制造业价值链攀升;这些创新活跃的民营企业也会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业,尤其是国资企业中相对低效的创新资源,甚至变成创新外包供应商,直接与这些企业开展合同创新、合作创新等。
其次,要以价值链分工方式,引导创新活跃的民营企业迅速成长为大企业,成长为国际性大企业,进入世界技术前沿。现有的国有企业创新可以凭借大企业优势,采取民营化机制,利用国内创新市场容量迅速增长的形势,将其创新资源转化成自主创新驱动力,发展两类价值链。一是创新价值链,与国内、国际其他创新企业形成创新分工,主动发包,或主动接包,既可以形成国内创新价值链,也要进*全球创新价值链。二是制造价值链,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自主创新为总部,利用价值链分化制造业产业链,充分实现自主创新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完善国内制造业价值链,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制造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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